日本零售業從7月1日起對塑料購物袋收費,收費標準由各商家在有關法規基礎上自行制定。政府希望通過此舉控制對塑料袋的過度使用。修訂后的日本《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》規定,從7月1日起全國零售行業等要有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袋,但是紙袋、布袋、不帶提手的塑料袋等不在收費范圍內。此外,對厚度達到50微米的塑料袋以及100%采用在海洋中可降解塑料制作的塑料袋等也不收費。
來源:新華網